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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消息!天貓店鋪經營主體變更擴大(big)申請範圍

2018-03-28 529 浏覽

圖1

2018年3月27日,天貓發布一(one)條新規,将在(exist)去年開放店鋪經營主體變更權限的(of)基礎上,進一(one)步擴大(big)可申請的(of)商家範圍。除了(Got it)旗艦店可申請範圍進一(one)步擴大(big),部分符合條件的(of)專賣店也可以(by)申請主體變更。

值得一(one)提的(of)是(yes),新規取消了(Got it)申請條件中對年成交額大(big)于(At)360萬元的(of)限制,這(this)意味着,更多年成交基礎較弱的(of)商家可以(by)對店鋪經營主體進行變更。

天貓相關負責小二表示,擴大(big)主體變更的(of)申請範圍旨在(exist)爲(for)了(Got it)更好的(of)賦能商家,提升店鋪運營能力,幫助商家成長。但天貓依然不(No)認可任何私下的(of)更換經營主體及轉讓店鋪行爲(for),也未授權任何機構或個(indivual)人(people)提供代理變更服務,變更标準、變更流程和(and)變更通道,都以(by)天貓官方頁面爲(for)準。

而對于(At)消費者,店鋪主體變更後,店鋪交由品牌或品牌信任的(of)代運營商來(Come)運營,整體商品品質不(No)變,消費者享受到(arrive)的(of)商品豐富性及服務體驗也會更有保障。

主體變更助力商家靈活發展

越來(Come)越多的(of)品牌在(exist)天貓上發展壯大(big),公司尋求上市或成立專業的(of)電商公司經營店鋪,或品牌商基于(At)自身的(of)發展策略,選擇更換運營服務商、收回店鋪自己運營等,此時(hour)則需要(want)對天貓店鋪的(of)經營主體進行變更。

早在(exist)2017年4月12日,天貓就公示了(Got it)首期店鋪主體變更标準,對店鋪經營主體變更做出(out)了(Got it)規範,對部分店鋪和(and)變更情形開放了(Got it)申請權限,加強品牌店鋪主體變更标準化。

首期開放主要(want)針對具備一(one)定經營能力、誠信經營的(of)品牌店鋪,主體變更使店鋪得以(by)擺脫開店主體對運營效果的(of)限制,主體靈活使得品牌策略更靈活。

旗艦店範圍擴大(big),新增專賣店申請通道

此次新規發布,除了(Got it)旗艦店可申請範圍進一(one)步擴大(big),部分符合條件的(of)專賣店也可以(by)申請主體變更。

符合以(by)下情形的(of)旗艦店可以(by)申請主體變更:現主體和(and)新主體具備同一(one)控股股東或者同一(one)實際控制人(people),且控制關系存續6個(indivual)月及以(by)上;新主體是(yes)品牌商體系内公司,且商标近6個(indivual)月内未發生(born)過轉讓;新主體爲(for)經天貓備案公示的(of)星級運營服務商。

符合以(by)下情形的(of)專賣店可以(by)申請主體變更:現主體和(and)新主體具備同一(one)控股股東或者同一(one)實際控制人(people),且控制關系存續6個(indivual)月及以(by)上。

值得一(one)提的(of)是(yes),主體變更在(exist)滿足店鋪合理變更需求的(of)同時(hour),并不(No)支持店鋪頻繁變更,也不(No)支持一(one)年内新入駐的(of)店鋪申請變更,規則要(want)求申請變更的(of)店鋪入駐天貓須滿一(one)年,且一(one)個(indivual)店鋪一(one)年内僅能變更一(one)次經營主體。

該規則的(of)公示時(hour)間爲(for)2018年3月27日,将于(At)2018年4月3日正式生(born)效。

Tips:《天貓店鋪經營主體變更規則》變更公示通知原文如下:

《天貓店鋪經營主體變更規則》變更公示通知

各位親愛的(of)商家:

爲(for)進一(one)步提升商家的(of)自主經營能力,幫助商家在(exist)天貓平台更好的(of)發展,天貓拟調整《天貓店鋪經營主體變更規則》,進一(one)步擴大(big)支持主體變更的(of)商家範圍。

本規則于(At)2018年3月27日進行公示,将于(At)2018年4月3日正式生(born)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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